关于协助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关于协助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工作的通知
建住房开函[2001]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是全面反映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最直接、最及时的数据之一,也是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了解房地产市场信息、实施宏观管理的重要依据。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部分地区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数据上报不及时,致使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数据失真,有的省、市甚至未能及时上报快报数据,严重影响了全国房地产市场分析的准确性。以统计快报中“各地区住宅施工、竣工、销售面积”表为例,2001年1-2月统计快报中,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省(自治区)没有上报统计数据,辽宁、山西、内蒙古3省(自治区)数据不全;2001年1-3月统计快报中,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数据不全。为了协助统计部门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工作
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基础性工作,是及时、准确进行市场分析的重要依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从规范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大局出发,认真负责,积极协助统计部门做好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一方面要利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年检、项目管理等手段,指导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准确地填报统计快报报表,并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了解市场情况,认真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另一方面要建立定期沟通制度,在每月上报快报数据之前,要与统计部门认真核实数据真伪,发现问题及时核实,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
二、认真分析2001年1-4月统计快报反映出的问题
2001年1-4月房地产开发总体情况较好,但部分地区个人购房比重情况不很理想,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中个人购房比重情况。1-4月,全国个人购买商品住宅比重为91.22%,但河北(76.89%)、福建(85.53%)、山东(80.14%)、广东(89.26%)、山西(64.07%)、江西(77.81%)、河南(58.38%)、湖北(89.28%)、云南(63.71%)、陕西(87.04%)、甘肃(77.40%)、宁夏(85.74%)等12个地区的个人购房比重低于90%;
2、商品住宅销售额中销售给个人比重情况。1-4月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额中销售给个人比重为90.46%,但北京(89.52%)、河北(66.36%)、福建(85.38%)、山东(74.17%)、广东(85.10%)、山西(64.71%)、安徽(85.23%)、江西(84.41%)、河南(53.17%)、湖北(86.69%)、云南(74.35%)、陕西(88.95%)、甘肃(86.67%)、宁夏(88.72%)等14个地区的比重低于90%。
请以上地区对上述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如属实,要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的措施,在6月底之前将情况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二○○一年六月五日
关于在证券营业部收购和接管过程中确保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证券营业部收购和接管过程中确保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通知
1999年5月10日 证监信息字[1999]8号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直属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目前,中国证券期货业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已进入攻坚阶段,各证券经营
机构必须按要求对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进行认真的自查、自改和更新升级。为确
保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及时解决,避免在证券营业部转让和接管过程中出现“两
不管”状态,贻误整体工作进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证监会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在证券营业部归属权转让和接管过程中
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及时解决。在受理证券营业部收购申请或接管事项前,应要
求收购或接管双方就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充分协商,做出具体安排,签署《解
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见附一、二),并分别报证监会和营业部所在辖区
的证监会监管机构备案。
二、收购协议经证监会批准生效并开始履行前,出售方公司总部对拟出售证
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自查结果、测试文档、所需费用及引致的
事故或案件等负全部责任。自收购协议批准生效并开始履行之日起,收购方对所
收购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自查结果、测试文档、所需费用及
引致的事故或案件等负全部责任。
三、申请收购和接管期间,出售方或接管方应加强对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及
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中技
术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重视系统、数据的备份和安全,确保人员、系统、数据
等顺利交接。对有意拒绝、拖延或妨碍系统、数据、文档等交接的单位和个人,
证监会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各地证监会监管机构要立即对证券营业部转让申请和托管进行一次清理,
要求尚处于收购审批或托管中的证券营业部双方总部补签《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
题承诺书》。
五、各地证监会监管机构应将拟被出售、被接管和在第三次测试中发现计算
机2000年问题的证券营业部列为重点跟踪和帮助对象,要求其公司总部派出技术
骨干,协助解决困难。对确因技术力量不足、经费匮乏而无力解决计算机2000年
问题的证券营业部,应及时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
附件:一、在证券营业部收购过程中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二、在证券营业部接管过程中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附件一:
在证券营业部收购过程中解决
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
《规范》), 确保收购过程中证券营业部及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防范系统
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收购双方就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向证监会承诺如
下:
一、出售方保证,在营业部收购协议经证监会批准并开始履行前,对拟出售
营业部信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情况、所需费用及引致的事故或案件等负全
部责任,并按原定工作计划和证监会统一部署,与出售方其他营业部同步、按时、
完整地完成计算机2000年问题检查、测试和应急计划制定等工作,对系统进行必
要的更新和升级。
二、收购方保证,自收购协议经证监会批准并开始履行之日起,对所收购证
券营业部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情况、所需费用及引致的事故或案件等负全部
责任,保证严格按照证监会对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的规定要求,如期进行计算
机2000年问题检查、测试和应急计划制定等工作,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更新和升级,
确保所收购营业部信息系统安全过渡到2000年。
三、出售方保证,在交接过程中,认真配合收购方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加
强对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规范》,做好人员、系统、数据、
测试记录文档等的顺利交接,并对文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本承诺书自收购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如因收购而导致任何单
位(包括公司总部)和个人故意拖延或停止拨付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必需的费
用,任何一方有权向证监会投诉。
五、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购方公司总部、出售方公司
总部、拟被出售营业部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留证监会和证券营业部所在辖区证
监会监管机构备案。
出售方公司总部: 收购方公司总部: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
附件二:
在证券营业部接管过程中解决
计算机2000年问题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以下简称
《规范》), 确保接管过程中证券营业部及时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防范系统
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接管双方就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向证监会承诺如
下:
一、接管双方保证,在证券营业部接管过程中,充分协商,就解决营业部信
息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需费用、人员等做出具体书面安排,明确双方责任,
确保所接管证券营业部平稳过渡到2000年。
二、被接管方保证,在接管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配合接管方做好人员、
系统、数据、测试记录文档等的顺利交接,并对文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三、接管方保证,正式接管证券营业部后,认真了解所接管证券营业部信息
系统的计算机2000年问题情况和工作进展,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要求,如期组织进
行计算机2000年问题检查、测试和应急计划制定等工作,对系统进行必要的更新
和升级。
四、本承诺书自接管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如因接管而导致任何单
位(包括公司总部)和个人故意拖延或停止拨付解决计算机2000年问题所必需的费
用,任何一方有权向证监会投诉。
五、本承诺书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接管方公司总部、被接管方公
司总部、被接管证券营业部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留证监会和证券营业部所在辖
区证监会监管机构备案。
被接管方公司总部: 接管方公司总部: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盖 章: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